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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矶湿地出现违法开发建设

媒体:南昌晚报  作者:刘星
专业号:鄱湖人家
2016/3/18 6:37:58

本报讯 首席记者 刘星 文/图 相信很多摄影爱好者对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不陌生,这里不仅是候鸟的天堂,也是市民游玩休闲的好去处。然而,就在保护区内的托山岛上,竟然有企业在违规开发建设。昨日,记者采访南矶乡、保护区、新建区城管等多个部门,发现该处建设还未办好相关手续,已经被叫停,南矶乡两名村干部因此被处分。

反映:

湿地保护区内违法建设

日前,一些游客向记者反映,去年底至今,在新建区南矶乡托山岛北端一座小岛上,有多辆工程车开挖建设。

“对方在岛上施工,但施工主体建设还未成形,一时难以看出来到底是在建什么。”一位游客表示,工程车在国家级保护区内取土建设,不仅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对当地的候鸟生存也有一定影响。

昨日上午,记者赶到现场看到,两辆铲车停在托山岛上,一栋红色的砖瓦房矗立在岛中央,地上到处都是工程车碾压的痕迹,而且环岛周边有钢筋结构的物体。在砖瓦房外摆着切割机等机械,但岛上空无一人,也未发现任何工程公示牌和相关的保护性围挡。

调查:

工程没有手续被叫停

记者发现,岛上大概有十多亩的面积在开发范围之内。南矶乡一位万姓工作人员介绍到,这是上海一家公司操作的,准备搞旅游生态园,工地附近本没有路,为了施工方便,企业花钱修建了水泥路直通岛上。记者准备采访该企业工作人员,万先生表示,该企业人员很少到现场。

然而,在国家级的保护区内为什么会有公司在开挖建设?是否经过了审批?记者带着疑问采访到南矶乡政府的陈乡长。他表示,该公司是准备在托山岛建设开发项目,这个项目是经过相关部门开会研究的,是一个生态旅游的项目,年前开始动工,但乡政府发现对方未取得相关手续,于是就叫停了。目前,乡政府正在积极配合该企业办理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一定会等到手续办下来以后再开工。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该岛的用地性质不仅有建设用地性质还有非建设用地性质,办理手续比较复杂。

陈乡长表示,南昌市国土资源局曾就此事进行了调查,南矶乡也就此事召开会议,南矶乡纪检委已对涉事地块的两名村干部——南矶乡朝阳村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谢里明和村支部副书记谢维宾,以及地块所在村的村委会进行了问责,对两名村干部进行了党内警告处分,扣除巡查人员一个季度的巡查补贴,并进行了全乡通报。陈乡长表示,目前,涉事公司只是在托山岛上进行了护坡的建设,其他都没动。

保护区管理局:

禁在湿地范围内搞开发

对此,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南山管理站站长万松贤告诉记者,管理局发现托山岛上建设开发一事后立即要求对方停工,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而且向上级部门进行了汇报。托山岛是在湿地范围之内的,《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明确: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在湿地内禁止从事挖砂、取土、开矿;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鱼类洄游通道,采挖野生植物或者猎捕野生动物;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

万松贤说,工程所在地位于保护区缓冲区域,湿地生态系统很脆弱,在此区域内进行大规模施工,会严重破坏湿地环境,威胁候鸟栖息地。《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自然保护区可以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此外,《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中也明确规定,禁止在重要湿地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非法围(开)垦、填埋湿地,排放湿地水资源,或者修建阻水、排水设施;擅自采砂、采矿、挖塘、揭取草皮;擅自新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破坏重要湿地保护监测设施及场地以及其他破坏重要湿地的行为。

文章来源:http://nc.jxnews.com.cn/system/2016/03/17/014762406_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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