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管理,依法保护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媒体:原创  作者:南瓮河湿地
专业号:南瓮河湿地
2010/4/21 15:45:30
 

2009年,南瓮河保护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目标责任制要求,开展各项保护管理工作。加强管理,依法保护,坚决制止和打击一切非法进入保护区犯罪行为。

为有效遏制秋季非法进入保护区采集野生浆果和山特产品等破坏森林植被和生态环境等违法活动。我们积极会同保护区派出所等科室上山到各检查站值班值宿进行堵截。入山人员采取一证制,无证者一律不准进入保护区。通过长达两个月死看死守,工作人员认真负责敢抓敢管,严禁一切非法人员进入保护区采集,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年来,共进行了20多次在保护区内全面细致执法大检查和清理检查工作。在检查清理工作中,共清除非法进入保护区人员200多人,处理非法捕鱼、狩猎案件6起,没收各类狩猎夹具20余盘、鱼网100余张、像皮船一个、粘网5张、地龙30多个、烧毁地窨子5处、收缴各种捕捞品100多斤。清除了入山采集车辆三台,破获一起非法入山采集事件,没收摩托车10辆,并将车辆销毁。严厉打击了非法进入保护区从事捕鱼、狩猎、破坏森林资源、湿地等违法犯罪活动。

同时,为加大宣传保护力度,我们在各检查站还悬挂了《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件》和《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摘要,在保护区重要路口设立了严禁进入保护区警示公告牌。在地区开展的“飞鹰”传动及“爱鸟周”活动中,我们结合保护区实际,印发宣传单1000多张、在办公楼悬挂宣传条幅,认真开展广泛的资源保护宣传活动。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生态环境等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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