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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荒唐男子非法捕猎9只老鹰治疗头晕 获刑10年

媒体:谷润网  作者:内详
专业号:草原狼
2011/5/15 20:47:57
来源: 四川新闻网  日期:2011-5-15
——自以为吃老鹰肉可以治疗头晕,遂进行非法捕猎,绵阳涪城男子被判有期徒刑10年。

  四川新闻网绵阳5月13日讯(秦家智 赵栋辉 记者 余娜)5月13日,记者从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了解到,绵阳涪城一男子自以为吃老鹰肉可以治疗头晕,遂进行非法捕猎。12日,经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涪城区法院以被告人黄某犯非法猎捕国家重点、珍贵野生动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人民币。

  被告人黄某经常头晕,自以为吃老鹰肉可以治疗头晕,于2011年1月15日窜至绵阳市永兴镇、西南科技大学周边等地用老鼠作诱饵,用竹签粘捕的手段,非法猎捕国家二级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普通鵟(kuang,第二声)”9只。 1月21日晚11时许,在黄某将非法捕捉的9只“普通鵟”运往遂宁老家的途中,被公安机关挡获。经审讯,被告人对非法猎捕国家重点、珍贵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普通鵟(俗称老鹰),在分类学上属于脊椎动物门、鸟类、鹰科、鵟属,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法猎捕此类动物8只以上就构成情节严重,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犯罪嫌疑人黄某被抓获后,公安机关以黄某涉嫌非法猎捕国家重点、珍贵野生动物罪移送涪城区检察院,经绵阳涪城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涪城区法院遂于2011年5月12日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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