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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开展湿地执法活动

媒体:原创  作者:银川湿地
专业号:银川湿地
2010/7/1 8:46:08

       为严肃查处破坏湖泊湿地的行为和环境违法案件,保护湿地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维护生态安全,6月21日至28日,由银川市环保局牵头,银川市湿地管理办公室与兴庆区园林局配合,对兴庆区主要湖泊湿地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检查组针对各湿地单位是否编制了湖泊湿地保护规划;是否存在违反《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列》的开发和建设活动;是否存在破坏湖泊湿地的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是否对湖泊湿地内的开发项目和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湖泊湿地内的开发建设单位是否与湿地保护管理机构签订保护协议等问题进行了详细检查。
       通过对孔雀湖、银湖、阎家湖、锅底湖、小圆湖、章子湖、丽景湖、燕鸽湖、北塔湖、黄沙古渡、鸣翠湖等11个湖泊湿地的实地检查,从保护管理角度讲,目前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国有管理的湖泊湿地,管护人员基本能保证,如鸣翠湖、丽景湖、小圆湖、北塔湖等;二是大部分都是承包经营,经营单位(个人)为了追求经济利润,对水域管理非常粗放,水面漂浮物泛滥,主要是孔雀湖和锅底湖,尤其锅底湖由于地处孔雀村村民房宅旁边,卫生状况极差,加之今年没有进行补水,目前水位很低,已不能满足湖中间生长的芦苇所需的水量,芦苇已接近干枯、退化。三是权属复杂,如银湖、阎家湖,多人以连片的鱼塘形式进行承包管理,管理比较粗放。
       对此次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责成兴庆区园林局和湿地管理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特别是孔雀湖要立即清理水面垃圾、打捞水草。锅底湖要进行补水,确保芦苇正常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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