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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试行草原生态保护奖励 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

媒体:原创  作者:张帆、贾长飞
专业号:dchn
2009/9/6 22:44:25
 8月22日,西藏自治区举行建立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试点工作启动仪式。作为全国草原面积最大、类型最丰富的省份,西藏将在全国率先建立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对《西藏自治区建立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试点工作2009年度实施方案》的批复,将确定在西藏那曲地区聂荣县、安多县、班戈县,阿里地区措勤县、日喀则地区仲巴县建立以草定畜奖励、薪柴替代补贴、牲畜配装电子耳标和草原生态监测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同时明确日喀则地区康马县、昌都地区八宿县作为试点工作对比县,开展草原生态监测工作。

    据了解,这批试点县均为西藏畜牧业生产的核心区,也是群众对草原资源依赖程度较高的地区。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资金主要由地方财政承担,直接发放到户。其中以草定畜奖励将按照不同畜种的削减量给予奖励,分别为每匹马300元、每头牛250元、每只绵羊50元、每只山羊40元;薪柴替代补贴则为每户每年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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