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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工作将实行“双目标”考核

媒体:重庆市政府网  作者:重庆市环保局
专业号:重庆湿地
2009/10/16 9:42:25
     近日,市政府出台《重庆市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确定从2009年起,对我市重点推进的17条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工作实行水质目标和项目进度目标“双目标”考核,考核对象为17条次级河流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及次级河流综合整治牵头的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考核结果将向社会公布,并纳入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环保实绩考核内容。对考核结果为好的区县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将发文给予通报表彰,在市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安排上给予优先支持。考核结果为差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向市政府作出书面专题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其中流域水质未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的区县还要被实行区域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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