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 > 湿地新闻 > 湿地保护 > 正文

广东开展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专项治理工作

媒体:原创  作者:黎明
专业号:黎明
2013/6/25 12:59:32

  6月21日,省财政厅、省林业厅联合召开全省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全省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治理和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省林业厅厅长张育文在会上强调,各地林业部门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高度重视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专项治理工作,加快建立全省生态公益林补偿信息系统,确保补偿资金发放安全、高效、到位,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利益。省财政厅总会计师钟炜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配合林业部门一手抓监督查处,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加大查办力度、认真组织整改,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及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查处。省林业厅巡视员陈俊勤主持会议,省纪委派驻省林业厅纪检组组长林俊达、省纠风办、省审计厅、省财政厅以及省林业厅有关处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4~5月,省林业厅组织开展2012年补偿资金发放情况自查自纠,截至5月底,南澳县、汕尾城区、化州市、云安县等一些地方仍未发放2012年补偿资金,一些地方2012年的补偿资金发放到位率低于50%,开展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治理显得迫切和必要。

  这次专项治理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自2013年6月开始至2013年底结束。重点查处四方面的问题:一是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违法违规问题。主要是对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截留、滞留、提留、克扣、挪用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以及各级干部、职工贪污、侵吞补偿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二是补偿资金未发放和未足额发放问题。重点治理2012年度仍未发放的补偿资金,尤其是未将自留山、责任山的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全额发放给农户,未按照林改政策规定,将村(组)集体统一经营的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的70%以上均分到人,发放到户;三是生态公益林对象不准确和补偿资金发放程序不规范问题;四是因山林权属争议而未能发放补偿资金问题。

  张育文要求,各地要加快建立健全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长效监管机制,建立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信息系统,实行银信账户直接发放补偿资金到户,建立常态化检查监督机制。从6月开始,我省将全面铺开补偿信息系统建设,力争到年底前基本建成覆盖全省的基于互联网的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信息系统。

  张育文强调,各地要做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一要加强领导,落实措施。省林业厅实行处级干部挂点联系重点县(市、区)开展治理工作的督导措施,安排93位副处级以上干部挂点督导各地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治理工作。二要部门联动,注重整改。三要坚决纠治,依法惩处。对发现的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发放不到位、截留、提留、克扣、挪用补偿资金等违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涉及以往年度的违规行为,要对有关责任人追溯责任。对贪污、侵吞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的干部、职工,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予以党纪、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编辑 黎明)

阅读 548
推荐
网友评论

发表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更多精彩在首页,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