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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地球之肾”!云南发布湿地保护规划

媒体:森林云南  作者:内详
专业号:拉市海保护区管护局
2023/12/26 10:35:42

为谋划好全省湿地保护工作,近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云南省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根据实际将全省湿地保护修复工作重点布局在6个湿地单元,从湿地保护、湿地修复、管理能力建设等6个方面提出全省湿地保护恢复工作的具体任务。

《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主要目标

湿地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不断健全,分级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重要湿地保护管理的示范带动作用逐步显现,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湿地监测和成果运用不断深化,信息化与智能化管理取得积极进展,依法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湿地水平全面提升,湿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得到有效体现,人民群众能够获得更多优质湿地生态产品,共享更多绿色空间。

到2025年,湿地保有量总体稳定,修复湿地面积12600亩以上,制定修订地方标准3项,开展湿地研究5项,新增国家(国际)重要湿地2处以上。

到2030年,重要湿地数量稳中有增,湿地重要动植物物种得到有效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改善,依法保护湿地能力持续提升,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初步形成。

规划布局

云南省位于国家生态保护修复安全格局“三区四带”中的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和长江重点生态区。以贯彻落实全省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为基础,结合全省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三屏两带六廊多点”布局,以重要湿地、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生态区位重要的湿地为重点,统筹考虑云南湿地类型与分布特点,不同区域自然特征,尤其是与湿地形成有关的地质地貌和水文特性、湿地生态结构与功能,以及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云南湿地保护恢复工作重点布局在6个湿地单元:滇西、滇西北湿地单元,滇东北湿地单元,滇中、滇东湿地单元,滇东南湿地单元,滇南湿地单元,滇西南湿地单元。

滇西、滇西北湿地单元

(涉及青藏高原东南缘生态屏和金沙江干热河谷地带)

本单元主要涉及我省“三屏两带六廊多点”生态安全格局中的青藏高原东南缘生态屏障、金沙江干热河谷地带、怒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和迪庆—丽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该区域内湿地面积13.95万公顷,主要包括大理州、丽江市、怒江州和迪庆州,属高寒高原地带,高山沼泽或沼泽化草甸分布广泛,但分散、面积小,物种组成丰富,群落结构多样。以纳帕海、拉市海、洱海、剑湖、程海和泸沽湖为代表的高原湖泊,其湖滨沼泽或沼泽化草甸是迁徙候鸟的越冬栖息地或迁徙途中重要的停歇地。单元内分布有国际重要湿地3处,省级重要湿地17处,国家湿地公园3处,湿地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省级自然保护区5处、州级自然保护区4处。

滇西、滇西北湿地单元

重要湿地/湿地类型保护地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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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查看大图

主要生态问题:区域生态环境脆弱而敏感,湖泊沿岸湿地生态功能不突出,沼泽湿地或沼泽化草甸逐渐旱化、退化,湿地生态功能减退。

主攻方向: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制工作,强化河湖保护治理。以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性保护为重点,加强对湿地生态系统典型、珍稀濒危物种集中分布的自然湿地保护,特别是具有重要固碳功能的泥炭沼泽湿地的保护。自然恢复和人工措施相结合,恢复自然植被,加强植物管理,提高面山水土保持功能,改善生境,促进鸟类栖息地的保护与恢复。有计划地开展限牧轮牧、退牧还湿工作,促进退化沼泽、草甸的保护与恢复,加强入侵物种防控。

滇东北湿地单元

(涉及金沙江干热河谷地带

和滇东滇东南石漠化地带)

本单元主要涉及我省“三屏两带六廊多点”生态安全格局中的金沙江干热河谷地带、滇东滇东南石漠化地带和滇东北—滇中水土保持廊道。该区域内湿地面积7.54万公顷,主要包括昭通市和曲靖市,为岩溶地貌发育的中山高原河流深切割地貌,湿地类型主要为小型溶蚀或断陷湖泊、沼泽与沼泽化草甸和河流湿地。单元内分布有国际重要湿地1处,省级重要湿地5处,国家湿地公园1处,湿地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省级自然保护区1处、县级自然保护区1处。

滇东北湿地单元

重要湿地/湿地类型保护地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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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查看大图

主要生态问题:区域生态系统十分脆弱,人口密度大、水土流失严重、天然植被遭到破坏、生态环境退化、湖泊水面减少、沼泽旱化、动植物栖息生境差。

主攻方向:以恢复自然植被、野生动植物生境改善为重点,通过封禁、人工辅助自然恢复、微地形改造、水系连通、补充食源地和野生动物通道建设等方式,提升湿地生态功能,改善野生动植物生境。

滇中、滇东湿地单元

(涉及哀牢山无量山生态屏障

和金沙江干热河谷地带)

本单元主要涉及我省“三屏两带六廊多点”生态安全格局中的哀牢山无量山生态屏障,金沙江干热河谷地带和滇东北—滇中水土保持廊道。该区域内湿地面积15.24万公顷,主要包括昆明市、楚雄州和玉溪市,是云南省大中型断层陷落构造湖泊和中小型岩溶溶蚀湖泊分布最集中的区域,以滇池、阳宗海、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为代表的湖泊构成了滇中高原湖盆区。单元内分布有省级重要湿地4处,国家湿地公园5处,湿地类型省级自然保护区1处。

滇中、滇东湿地单元

重要湿地/湿地类型保护地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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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查看大图

主要生态问题:区域环湖截污治污体系不完善,工农业生产和生活污水、废弃物对滇中湖群造成的污染较为严重,污染物在湖体中长期积累,除抚仙湖、阳宗海水质较好外,其他湖泊水体普遍富营养化,农业面源污染突出,种植结构调整困难,湖滨带建设不科学、管理不规范、生态功能不突出,湖区面山生态修复难度大。

主攻方向: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制工作,强化河湖保护治理。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因地制宜分类开展生态修复,加强高原湖泊湖滨带建设管理,提升湖泊沿岸湿地功能,加强入侵物种防控,改善湿地生态环境状况。

滇东南湿地单元

(涉及滇东滇东南石漠化地带、

元江干热河谷地带和南部边境生态屏障)

本单元主要涉及我省“三屏两带六廊多点”生态安全格局中的滇东滇东南石漠化地带,元江干热河谷地带,南部边境生态屏障和滇东南水土保持廊道。该区域内湿地面积6.74万公顷,主要包括红河州和文山州,为岩溶地层发达的中低山山原地貌,集中了我省主要的溶蚀湖泊,珠江水系、红河水系流经本区域,湿地类型主要有小型溶蚀型湖泊、河流、水库坝塘等,九大高原湖泊中的异龙湖位于本区。单元内分布有省级重要湿地2处,国家湿地公园5处,湿地类型省级自然保护区1处。

滇东南湿地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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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湿地/湿地类型保护地名录

△ 点击查看大图

主要生态问题:区域人为活动频繁,湿地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大,对湿地环境和生态功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红河流域植被覆盖率相对较低,水土流失较重。

主攻方向: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制工作,强化河湖保护治理。以恢复自然植被和规范湿地资源利用为重点,加强区域综合治理,减少人类活动干扰,促进湿地保护恢复。

滇南湿地单元

(涉及哀牢山无量山生态屏障

和南部边境生态屏障)

本单元主要涉及我省“三屏两带六廊多点”生态安全格局中的哀牢山无量山生态安全屏障,南部边境生态屏障,元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和普洱—西双版纳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该区域内湿地面积11.41万公顷,主要包括临沧市、西双版纳州和普洱市,水热条件优越,澜沧江水系流经全区域,且众多支流水系发达,地表水资源丰富,分布有河流、小型湖泊与人工水库或坝塘等,孕育了独特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单元内分布有省级重要湿地1处,国家湿地公园1处,湿地类型县级自然保护区1处。

滇南湿地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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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湿地/湿地类型保护地名录

△ 点击查看大图

主要生态问题:澜沧江流域内生态系统退化,网箱养殖、捕捞、航运、采砂、河道污染等现象突出,生态脆弱。

主攻方向: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制工作,强化河湖保护治理。以植被保护与恢复为重点,加强流域综合治理,改善湿地生态环境状况。

滇西南湿地单元

(涉及澜沧江干热河谷地带

和青藏高原东南缘生态屏障)

本单元主要涉及我省“三屏两带六廊多点”生态安全格局中的澜沧江干热河谷地带,青藏高原东南缘生态屏障和怒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该区域内湿地面积4.42万公顷,主要包括德宏州和保山市,位于怒江中下游和伊洛瓦底江水系的上游,热量充足,雨量充沛,水热条件优越,地表水资源丰富,分布有河流湿地、小型湖泊、人工水库与坝塘湿地,生物多样性十分丰富。单元内分布有省级重要湿地2处,国家湿地公园3处、省级湿地公园1处,湿地类型省级自然保护区1处。

滇西南湿地单元

重要湿地/湿地类型保护地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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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查看大图

主要生态问题:流域水资源利用不合理,对河流两侧的河滩、台地、阶地过度利用,面山植被遭到破坏,造成水土流失,河流生物多样性、生态流量等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主攻方向:以恢复自然植被为重点,加强河流流域综合管理,注重流域滩涂湿地的保护,促进面山植被恢复,改善生境以促进鸟类栖息地的保护与恢复。

主要任务

湿地保护

(一)依法保护湿地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保护湿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关于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的要求,严格控制占用湿地。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湿地,无法避让的应当尽量减少占用,并采取必要措施减轻对湿地生态功能的不利影响。以国土“三调”成果为基础,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科学确定我省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确保湿地总量稳定。优化湿地保护体系空间布局,形成覆盖面广、连通性强、分级管理的湿地保护体系。加强大山包、拉市海、碧塔海、纳帕海等国际重要湿地、沼泽及内陆滩涂湿地保护,严格实施九大高原湖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措施,改善湿地生态状况,维护生物多样性。

(二)加强湿地保护管理

结合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工作,开展全省湿地保护现状评估与空缺分析,加强对生态区位重要、生态价值高的湿地,尤其是高山亚高山沼泽湿地的保护,优化空间布局,通过认定重要湿地、划建自然保护地等方式,加强湿地保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的要求,加强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区湿地的保护。预防和控制人为活动对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的不利影响,维护湿地生态功能稳定。加强泥炭沼泽湿地的保护,制定泥炭沼泽湿地保护专项规划,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泥炭沼泽湿地。

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按照国家重要湿地(含国际重要湿地)申报认定的有关要求,做好重要湿地申报工作。参照《国家重要湿地认定和名录发布规定》等制度,优化省级重要湿地认定标准及程序,规范一般湿地认定,积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申报国际湿地城市,发布全省重要湿地名录,不断完善湿地分级管理。

以重要湿地为重点,开展湿地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研究,探索湿地特许经营、投融资和价值转换等机制。

(三)强化湿地资源监管

以国土“三调”成果为底图,衔接全国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以重要湿地、湿地公园、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全面加强湿地监督管理。依托全省林草湿监测核查执法全覆盖工作,通过遥感影像实时比对、问题图斑定期移交、督导督办及时跟踪等手段,综合运用大数据、云技术,逐步建立覆盖全省、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天上看、地下查、即时督、及时管”的湿地资源监管网络,实现湿地常态化、动态化监督管理,切实提升监管水平和时效性。落实好林长制涉湿相关工作,对非法侵占导致行政区域内湿地资源遭到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完善保护管理设施

加强和完善重要湿地、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管理标识系统、监测系统、巡护系统、管护基础设施等方面。其中管理标识系统以界碑、界桩、标识牌、宣传牌、(生态)隔离栏(网)等建设为主;巡护系统以巡护步道、巡护栈道、巡护车道、巡护营地和码头等建设为主;管护基础设施以管理站、管护点、检查站(卡)等建设为主,进一步完善管理基础设施,提升保护管理能力。利用高科技手段和现代化设备促进湿地保护、巡护和监测的信息化、智能化。

(五)加大入侵物种防控

加强对湿地恢复项目中物种的选择管控,建立科学论证与风险评估机制,编制九大高原湖泊生态保护核心区湿地修复植物名录和物种负面清单,从源头上加强物种管控。开展湿地入侵物种专项调查,在此基础上构建以环境DNA新技术为主要手段的监测体系,建立预测预报、种群防控相结合的入侵物种防控机制,对已发现的入侵物种及时清理,减少扩散,以机械物理防治、生物防治、植被恢复和栖息地改造为主。重点对国家(国际)重要湿地、湿地类型的自然保护地开展福寿螺(Pomacea canaliculata)、红火蚁(Solenopsis invicta)、克氏原螯虾(Procambarus clarkii)、大鳞副泥鳅(Paramisgurnus dabryanus)、巴西红耳龟(Trachemys scripta elegans)、凤眼莲(Eichhornia crassipes)、大薸(Pistia stratiotes)、粉绿狐尾藻(Myriophyllum verticillatum)、喜旱莲子草(Alternanthera Philoxeroides)、紫茎泽兰(Ageratina adenophora)、肿柄菊(Tithonia diversifolia)、薇甘菊(Mikania micrantha)等入侵物种的防控。

(六)加强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

在查清资源家底的基础上,对分布在重要湿地、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和生态区位重要的湿地内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和特有物种制定保护行动计划,重点开展莼菜(Brasenia schreberi)、茈碧莲等极小种群物种的拯救保护,对黑颈鹤、黑鹳、河燕鸥(Sterna aurantia)等湿地珍稀濒危物种开展栖息地修复工作。在珍稀物种集中分布的重要湿地,建立由当地社区和湿地保护机构共同参与的湿地保护协作机制,创新保护方式。

湿地修复

(一)统筹系统治理

特殊的地质地貌造就了云南湿地独特的生态特点,汇水面山涵养的水源,是云南湿地重要的水源补给。坚持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湖泊革命”的有关要求,以九大高原湖泊为重点,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开展国土空间绿化适宜性评估,全面摸清湖泊流域林草湿资源情况,整合资源,编制九湖流域林草生态保护与修复方案,分类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强化湿地汇水面山生态保护修复,提升汇水面山水源涵养、水土保持能力。加强湿地修复工作,规范湖泊沿岸湿地保护管理,恢复湿地功能,提高湿地生态系统质量。

(二)强化湿地修复

以九大高原湖泊、重要湿地、湿地公园和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内的湿地,以及退化泥炭沼泽湿地为重点,开展评估和科学论证,提出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制定退化湿地的恢复措施。开展湿地修复示范,加强修复湿地的后期管理,形成不同湿地类型生态修复集成技术和成效评估体系,为全省湿地生态修复提供技术指引。重点对滇池、洱海等湖滨带功能发挥不充分和大山包、拉市海、碧塔海、纳帕海等需要提升湿地功能的区域开展湿地修复。湿地修复包括退牧还湿、泥炭沼泽湿地修复、排水退化湿地恢复、入侵物种防治、湿地水污染治理以及湖滨带修复等。退牧还湿主要采取限牧轮牧、牧棚搬迁、设置围栏、植被恢复、排水沟生态治理、封围蓄水等措施。泥炭沼泽修复主要采取植被修复和管护、封育、微地形改造、水文恢复等措施。排水退化湿地恢复主要采取植被恢复、填埋排水沟、疏通输入径流、封围蓄水、禁牧和草畜平衡等措施。湿地水污染治理主要采取控制外源污染、科学清淤、小微湿地建设、生物除藻和水生生态系统优化等措施。湖滨带修复以结构修复为主,主要采取入湖河道综合治理、建设自然驳岸、植被构建与恢复等措施。

(三)加强野生动植物生境恢复

在调查、监测和评估的基础上,对被破坏的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和水鸟迁徙停歇地、珍稀植物原生地等生态敏感区域,恢复野生动植物生境,构建健康完善的食物链和食物网,恢复湿地生物多样性。重点对大山包、拉市海、碧塔海、纳帕海、念湖、剑湖、盈江等珍稀濒危物种集中分布地和云南省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分布区,采取封禁保护、人工辅助自然恢复、生境改善等措施,加强野生动植物生境恢复。

(四)开展湿地生态保护补偿

建立并逐步完善湿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组织开展湿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研究,探索云南省湿地生态保护补偿政策,明确湿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结合实地调研,确定湿地生态保护补偿的范围、对象、方式等。重点做好大山包、拉市海、纳帕海、碧塔海等国际重要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工作,逐步实现国家(国际)重要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推动建立具有云南特色、符合云南实际的湿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管理能力建设

(一)优化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

结合云南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对现有的19处湿地公园,17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进行类型、范围和功能区调整优化。通过补划、新划,将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湿地纳入自然保护地体系,依法依规加强保护管理。

(二)完善湿地保护规划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坚持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充分衔接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水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区域、重要湿地和退化湿地修复方案,修编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切实发挥规划对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引领作用。

(三)建设湿地标准化体系

建立健全湿地领域标准体系,结合全省湿地保护工作实际,制定九大高原湖泊生态保护核心区湿地修复植物名录等湿地生态修复类标准,湿地公园管理评估等评价评估类标准和其他调查监测、保护管理及合理利用等类别标准;修订《省级重要湿地认定》、《湿地生态监测》等已有的地方标准规范。

(四)加强高原湿地研究

选择有代表性的湿地,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技术、湿地修复、湿地生态系统价值评估、生态价值转换实现机制,以及湿地碳汇方法学、湿地碳汇能力及实现路径、应对气候变化、湿地生态预警机制、湿地生态系统评价等基础研究,着力破解云南湿地保护发展科学技术瓶颈,增强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科学评价“双碳”目标下的湿地保护利用成效,充分体现湿地在碳中和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作用与价值,推动湿地保护管理方式变革。

(五)提高湿地保护管理能力

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专业人才培养,在大山包国际重要湿地、晋宁南滇池国家湿地公园等有条件的重要湿地、湿地公园设立人才培养与实习基地。制定湿地保护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开展基层湿地保护管理人员情况摸底,结合实际需要,针对性开展湿地法规政策、保护恢复、湿地保护地建设管理、湿地认定、项目建设、湿地监测、科普宣教、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基层湿地保护管理能力。

监测体系建设

(一)完善湿地资源监测监管体系

按照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要求,构建湿地动态监测体系,满足国家和云南省对湿地资源及生态状况监测的需要。优先依托重要湿地和湿地类型的自然保护区,推进全省湿地生态监测体系建设。加强湿地生态监测站点建设与管理,健全完善湿地生态监测指标体系,加强湿地监测人才培养,采用先进技术和方法提高监测技术水平、监测数据质量和信息化水平。

(二)开展资源科学考察与调查

开展科学考察,更新重要湿地、湿地公园和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的资源数据,逐步提高湿地资源状况的客观分析和评价水平。开展湿地内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极小种群物种和特有物种专项调查,进一步摸清湿地生物资源本底。开展全省湿地生态系统入侵物种普查,建立入侵物种数据库。

(三)推进湿地信息化管理

加强数字林业顶层设计,在一体化服务平台框架下,深化与林草资源审批、监测、核查、执法业务及云南省自然保护地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融合,加快湿地资源要素汇聚,逐步实现全省湿地类型、面积、分布、野生动植物、入侵物种、开发利用和受胁状况等指标的监测与数据管理,构建湿地变化图斑核查整改、湿地项目建设、湿地保护地、认定湿地和湿地影像等专题数据库,不断提高湿地资源管理的信息化、精细化、实时化、高效化水平。

(四)探索建立湿地资源评价体系

认真做好湿地履约工作,开展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监测评估。开展国家、省级重要湿地动态监测评估工作,及时掌握其动态变化情况。探索建立全省湿地资源评价体系,开展全省湿地资源评估工作,掌握全省湿地资源生态状况变化以及保护管理情况,进一步提升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效率。

(五)开展智慧化湿地管理示范

以重要湿地、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为重点,完善视频监控体系建设,集中资源和力量构建天空地和点线面一体化智慧化湿地管理系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生态产品示范

在有效保护湿地资源的前提下,依托具备条件的湿地公园和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独特的自然禀赋,采取自繁自养等原生态种养模式,提高生态产品价值;依托优美自然风光、历史文化遗存,在最大限度减少人为扰动前提下,打造旅游与康养休闲融合发展的生态旅游产品示范。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和自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大生态产品宣传推介力度,提升生态产品的社会关注度。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开展小微湿地建设和修复,丰富不同湿地的合理利用示范模式。

科普宣教体系建设

加大重要湿地、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科普宣教服务设施的建设力度,加快湿地科普宣教系统建设,鼓励各州(市)结合当地湿地资源特点和生态文化传统,建设宣教场馆,加大湿地科普宣教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科普宣教人员业务水平,向公众提供优质的生态教育服务。结合云南生态区位优势,充分发挥社会团体、高校、科研院校在开展生态文明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创新湿地知识公众传播形式,广泛开展湿地自然教育,支持教研人员、教师、学生开展湿地解说、研学、动植物观察、绘画、摄影、绘本创作、专题讲座等活动,培养一批湿地生态文明教育人才,促进科普宣教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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