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背景
西溪秋季摄影大赛以第六届西溪火柿节及第六届西溪听芦节为背景,以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丰富的生态资源、幽雅的自然景观、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为主题,结合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三堤十景的自然人文生态景观,展示西溪火柿映波、蒹葭泛月等秋季特有的独特自然美景。用摄影艺术的形式反映西溪景区的景观特色及季节更迭,形象直观地展现“人文、古朴、自然、野趣”的湿地田园风光。
三、活动主题
捕捉梦幻瞬间,记录西溪旅行 —— 溪上秋意浓
活动分两组:
1、梦幻情侣组:用爱情装点西溪的浓情蜜意;梦幻故事:用故事煽动西溪的梦幻氛围;
2、梦幻美景组:用美图展示西溪的秋日风情;
四、活动时间:
2010年10月10日——2011年1月31日
大赛官网:2010梦幻西溪金秋摄影大赛
大赛官方QQ:1361294707 (提供咨询及接收参赛作品)
(二)比赛时间:
1.海选期
网上投稿海选期: 2010年10月10日—2010年12月15日,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15日23:59。
线下投稿海选期: 2010年10月10日—2010年12月15日,以邮戳为准。
最终入围作品将于2010年12月15日刊登于大赛官网,最终入围作品将于2011年1月5日(含)之前以书面方式通知获奖者。
2.决赛评审期
2011年1月6日-2011年1月20日,由主办方邀请评委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针对性获奖作品的建议,最终西溪管委会评审组评出获奖作品。
决赛获奖名单(不涵盖名次)将于2011年1月25日前(含当日)在大赛官网上公布。
3.颁奖仪式
2011年1月于杭州举行,届时将现场公布各组别金银铜奖获奖名单,并现场颁奖。
最终获奖名单将于颁奖会后在腾讯网上公布。
颁奖仪式的相关内容,具体颁奖情况将在2010梦幻西溪金秋摄影大赛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
最终获奖名单将2010梦幻西溪金秋摄影大赛官方网站公布。
(三)、肖像权和著作权问题:
1.参赛者须拥有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的肖像使用权以及照片的著作权,同时须保证上传的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 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等其他合法权益,否则由参赛者承担所有责任,给主办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主办方的全部损失。
2.如果发现本次大赛参赛照片有侵权嫌疑,请及时与本届摄影大赛主办方联系。同时,主办方一经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的,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前条规定之违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参赛者,由上传人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3.因参赛照片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等情形使主办方遭受损失的,主办方有权要求上传人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四)评选方式:
1.入围作品评选
以网络投票结果,确定选出最终入围作品。
入围作品确认方式:主办方会与入围作品作者联络,发送入围电子确认书。入围作品作者于2010年12月15日前(含当日)将已入围作品EXIF格式的原始数码照片(包括打印组的入围作品)以E-MAIL或邮寄光盘的形式、获奖确认书以FAX或PDF形式发至大赛组委会。如只能以邮寄形式回复,须以杭州接收当日邮戳显示日期为准(接收截止日期2010年12月15日,含当日)。邮寄地址以电话联络通知为准。
通过核查前一赛段不符合本规程的作品将从入围名单中删除,由于删除而多出的入围名额会依据该赛段的排名进行替补。
2.获奖作品评选
本次大赛由网友评审团,活动组委会代表,特邀评委会人员,西溪特邀人员,组成的评审团,将从入围作品中最终选出152幅获奖作品。
获奖者确认方式:主办方将与获奖者联络,届时获奖者需于指定日期内提供与参赛信息一致的身份证影印件及获奖作品原始数码照片,作为领奖证明。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或提交的个人信息与原始注册信息不符,则视为无效。
七、评判内容及方法:
评选内容(采取10分制)
a.取景构图(2分)
b.明暗处理(2分)
c.色彩处理(2分)
d.内容创意(4分)
评选标准
a.取景构图(一般1分;较好1.5分;好2分)
b.明暗处理(一般1分;较好1.5分;好2分)
c.色彩处理(一般1分;较好1.5分;好2分)
d.内容创意(一般1分;较好2.5分;好4分)
八、活动奖项及奖品设置参考
一等奖(每组1名):现金5000元 西溪“渔夫之旅”套餐
二等奖(每组5名):现金2000元 西溪“渔夫之旅”套餐
三等奖(每组10名):数码相框(内存西溪宣传图片和获奖照片) 西溪“渔夫之旅”套餐
参与奖(100名):西溪旅游特色纪念品
幸运奖抽奖(30名):西溪国家湿地公园门车船联票
特此声明:活动最终解释权归2010梦幻西溪金秋摄影大赛组委会所有
| 我也说两句 |
游客于2010/10/15 22:31:55写道:支持,东北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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