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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一村民破坏湿地领万元罚单

媒体:天山网  作者:新疆都市报高丽蓉
专业号:乐业
2010/6/24 19:09:14

乌鲁木齐一村名破坏湿地领万元罚单

天山网   2010年06月24日 
 

    天山网讯(记者高丽蓉 通讯员付晓华报道)6月21日,乌鲁木齐市达坂城镇对故意破坏湿地的村民马某进行1万元的处罚,其所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负责人也连带受处罚。达坂城镇还对处罚进行通报,以警示村民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爱护湿地,保护家园。

    据介绍,6月9日,达坂城镇红山嘴子村村民马某擅自在红山嘴子村八队湿地北侧东面开挖一条长80余米、宽约1.5米、深1米的渠道,准备对湿地进行排水后,围垦作为耕地使用,其所围垦湿地面积为0.4 亩。达坂城镇农业办工作人员发现后,对其恶意破坏湿地的行为严厉制止,并要求其立即对破坏的湿地恢复原貌。6月11日,达坂城镇有关领导到被破坏的湿地现场进行调查,查实马某已对破坏的湿地恢复了原貌。

    达坂城镇现有湿地1.8万亩,都设立了围栏进行保护,这些湿地对达坂城镇生态环境的改善起到了很好的调节作用。今年初,达坂城区制订了《达坂城区湿地保护管理条例》,立法对湿地进行保护。鉴于马某在湿地私自进行挖沟排水,截断湿地水系与外围水系的联系进行围垦,将会导致湿地干涸、面积减少。依据《达坂城区湿地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马某的行为属于重度破坏湿地行为。

    6月21日,达坂城镇政府依据条例对马某进行了罚款1万元的处罚,并要求马某在限期内将围垦的湿地恢复原状。同时,依据有关规定,对监管不力的马某所在村村委会罚款4000元,对村委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每人罚款500元。

稿源: 新疆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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