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 > 湿地新闻 > 湿地保护 > 正文

湿地补偿首次纳入四川林业补助管理

媒体: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作者:内详
专业号:鄱湖人家
2015/2/10 7:11:40

本报讯(唐年丽 记者 王成栋)近日,四川省财政厅、林业厅联合下发《四川省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预算管理、分配方式、补贴对象、资金使用范围、补助标准、检查验收等方面对我省林业补助资金管理予以规定,并首次在全省范围内将湿地补偿纳入林业补助管理。《办法》规定,林业补助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所有的林业补助资金将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补贴、国有林场改革等方面。此外,湿地补贴管理也将纳入管理。根据《办法》,湿地补贴主要用于湿地保护与恢复、退耕还湿试点、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湿地保护奖励等相关支出。

1998年,四川省正式启动天保工程,此后,我省陆续将国有公益林等纳入生态补偿范围,此后又陆续开展退耕还林补贴等。去年,我省先后提升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并探索试点湿地补偿。

(原标题:湿地补偿首次纳入我省林业补助管理)

阅读 318
推荐
网友评论

发表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更多精彩在首页,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