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 > 湿地新闻 > 湿地保护 > 正文

《湖北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获审议通过

媒体:内详  作者:内详
专业号:鄱湖人家
2014/2/26 7:14:57

荆楚网消息(记者瞿祥涛 通讯员金安祠)2月25日,记者从湖北省政府法制办获悉,《湖北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获湖北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湖北省将把湿地保护和恢复作为湿地公园的首要功能,在保护的基础上兼顾合理利用。

湖北省是湿地资源大省,湿地资源总量在全国居第十一位,列中部省份第一位。长期以来,由于人们对湿地生态功能认识不足,采取掠夺式的开发方式,导致我省湿地面积减少、污染加剧、水质恶化、功能退化,物种濒危层面扩大,湿地的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破坏。

湖北省把湿地公园建设作为保护湿地资源的重要抓手。目前湖北省己经建立了55个湿地公园,其中39个国家湿地公园,在全国位居首位,有力推动了湖北省的湿地保护工作。

《湖北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将湿地公园建设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了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强调把湿地保护和恢复作为湿地公园的首要功能,在保护的基础上兼顾合理利用。

《湖北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全省湿地公园发展规划,强化规划调控。同时,要求湿地公园的建设严格按照总体规划进行,保持湿地生物多样性、湿地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完整性与自然性。

《湖北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根据保护优先的原则,要求湿地公园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及湿地公园管理机构采取补充水量、退耕(渔)还湿、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恢复与改造等多种措施维护和修复湿地生态功能。并明确了湿地公园的分区管理制度,强调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凸显湿地公园的公益特性。

阅读 902
推荐
网友评论

发表

我也说两句
游客于2014/2/28 10:45:50写道:
打酱油的路过了呵呵,飘了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更多精彩在首页,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