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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提早做好森林植物检疫安排部署工作

媒体:原创  作者:辽宁辽河口
专业号:辽宁辽河口
2016/2/23 14:31:26

在我市今春造林绿化即将开始之际,为防止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市林业局以省林检局《关于委托森林植物省际间调运检疫签证单位的通知》(辽林检字[2016]2号)为依托,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做好相关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我市造林树种单一,纯林面积大、抗性差,林木极易受病虫害侵袭。美国白蛾、杨干象、杨树烂皮病(溃疡病)发生面积居高不下,白杨透翅蛾有从苗圃向造林地扩散的趋势,国槐尺蠖、杨扇舟蛾等虫害时有发生,并在局部地区造成危害。今年,全市打造乡村绿化升级版,既是对乡村绿化成果的巩固,又是对乡村绿化的提档升级,更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效载体之一。因此,各地要切实提高对林木种苗的检疫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将春季苗木检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做为当前乃至今后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抓早、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是全面管理,加强防控。针对全市将进入苗木调运、储备关键期这一实际情况,市林业局要求各地、各部门在做好常规森林病虫害监测、检疫、防治等工作的同时,要把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控纳入进来,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好监测对象,及时发布预报,依法开展检疫,并在防治期间为林农提供必要的支持。

三是把握重点,严格检疫。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把握住关键环节,切实组织开展好春季苗木检疫工作。第一,各级森防检疫人员要深入到生产、生活一线开展产地检疫调查,严格执行《产地检疫合格证》制度,发现疫情,及时封锁、扑灭,将有害生物控制在源头;依法实施调运检疫跟踪排查工作,苗木调运前必须办理《植物检疫证书》,省际间调运的还应办理《植物检疫要求书》,无《产地检疫合格证》的苗木严禁出圃;未经现场检疫或现场检疫不合格的,严禁发放任何检疫证明,并做出处理决定。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上报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第二,要加强重点场所的检疫监管,深入各重点绿化工程现场、林业种苗繁育基地等开展检疫执法,确保调运苗木不漏检;新植林的跟踪检疫率应不少于40%。第三,要健全以本辖区内苗圃、木材经营、使用、加工企业为重点的检疫档案,建立以《植物检疫证书》、《植物检疫要求书》、《产地检疫合格证》及检疫程序记录为主的技术档案,实施检疫责任追溯。第四,各地要在3月31日前完成产地检疫,5月10日前完成跟踪检疫,每月3日上报复检“月”报告;发现疫情及时处理,并报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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