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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湿地面积位居全国第二位

媒体:原创  作者:灞上人家
专业号:灞上人家
2015/1/15 12:22:21

    据西藏日报记者玉珍报道:“根据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显示,西藏现有各类湿地总面积652.9万公顷,湿地面积增加52.42万公顷,居全国第二。”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布穷2014年5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西藏湿地类型丰富,是世界上特殊的高原湿地分布区。2011年3月1日,西藏自治区正式实施《西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建立湿地资源档案,对退化的湿地采取补水、限牧、退耕、封育等措施进行恢复,使西藏的湿地资源保护实现有法可依。目前,西藏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国家湿地公园、国际重要湿地和国家重要湿地等多种方式的湿地保护体系正逐步形成。

    近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政府及职能部门紧紧围绕构建西藏生态安全屏障、确保生态环境良好的要求,不断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先后颁布实施了《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考核办法》等一系列环境保护法规、规章,逐步建立起具有西藏特色的环境法制体系,使西藏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逐步迈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形成了有法可依的良好局面。

    上世纪90年代以来,自治区先后颁布实施了《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多部地方性法规。这些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既有涉及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综合性法规,也有涉及生态与环境保护各个领域的法规。从内容上看,包括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森林保护、草原保护与管理、水土保持、野生动物保护、饮用水水源环境管理、自然保护区管理、污染治理等方面的专项法规,基本涵盖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各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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