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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先进经验 推进湿地立法

媒体:原创  作者:沈阳市自然保护区
专业号:沈阳市自然保护区
2013/5/24 16:02:22
    为了积极推进湿地立法,尽快出台湿地保护条例,依法保护恢复好湿地,沈阳市林业局局长陈建智、副局长付毅慧与辽宁省林业厅、沈阳市人大、沈阳市政府法制办及林业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一行9人前往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中心、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学习调研湿地立法工作。
 

    22日上午,在国家林业局湿地中心,沈阳市林业局局长陈建智汇报了沈阳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情况,国家湿地保护中心马广仁主任介绍了国家《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出台的有关情况,强调湿地立法保护对象主要是湿地生态系统,侧重于保护天然湿地,减少人工修建湿地景观。建议沈阳市向黑龙江省和广东省学习,立法中要重点明确管理部门,最好是林业部门;要保障湿地面积,设定湿地征占补充条款。马主任的介绍对我市湿地立法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下午,调研人员实地考察了北京园博园内的湿地展园。

    23日上午,考察人员一行前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听取了北京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观看了湿地风光宣传片,北京市人大农工委副主任杨瑞介绍了《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的出台过程与特点。该条例坚持依据湿地保护的生态性、公益性、社会性,设计了制度与格局;依据湿地保护的整体性、联通性、稳定性,规定了保护措施等基本原则。该条例聚焦准确、特色鲜明、时代感强,保障和引领了湿地保护的发展格局和进程,对沈阳市出台符合沈阳实际、可操作性强的湿地保护条例帮助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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