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召开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工作会议
9月18日上午,省林业局召开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工作会议,专题研究《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初步方案》。省林业局副局长、调整工作组组长郑杰主持会议,省动管局、省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国家林业局西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等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由国家林业局西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与青海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组成的考察组自7月以来,分组对黄南、海南、玉树、果洛四州涉及三江源保护区功能区调整的31个水电开发、矿产开发和勘探建设项目进行了为期2个多月、行程2万多公里的实地科考,日前已完成全部外业科考工作。通过考察和认真的分析,完成了《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初步方案》,并提交会议研究确定。省林业局三江源功能区调整领导小组认为,此次调整意义重大,对青海实施生态立省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调整工作将本着加强青海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有效保护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的环境、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合理协调生态保护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实现三江源地区生态、资源和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同时,按照《青海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工作方案》确定的“坚持保护优先,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对涉及国家、省级重点水利水电工程、矿产资源开发、交通等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建设项目予以调整;对经济价值小的资源开发项目不予调整,以保持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的完整性”原则进行。会议在认真研究后原则同意《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初步方案》,并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修改完善:
一是要突出拟建设项目与生态区位的重要性分析,突出生物多样性。明确各区域涉及的项目。
二是项目对保护区生态影响的分析,特别要在地质、地貌、环境等方面加以分析,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方面进行分析。
三是要对功能区调整的同时加大对功能区的界定。对调整涉及的范围和造成的影响要进行细化说明,对各类条例、款项要逐一标明。
方案将根据本次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再次召开省有关部门会议,多方征求意见,确定后向上级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