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暖和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八一水库旁的湿地上又来了很多捕捉野鸭的人。看守八一水库的一位60岁的老先生说,3年来,每年春夏的两三个月时间,都有人来抓野鸭,他们甚至搭棚子住下来,遭人制止时便称有可以捕捉野鸭的手续。
记者5月8日来到八一水库,隐约看见旁边湿地的草丛中有3个锥形草棚,走近后发现草棚子后还有帐篷,里面煤气灶、锅碗瓢盆一应俱全。“草棚子是用来掩护的,帐篷才是他们睡觉的地方。”水库看守人说。从4月初,捕野鸭的人陆续到来,隔几天有人送来“补养”,带走捉到的野鸭。
离这些帐篷不远处的湿地上,有很多夹子。一位渔民说,捕野鸭的人工具齐全,甚至张网。“他们在周围放几只家鸭,引野鸭入网。”这位渔民说,他常见到人捕捉野鸭,每天收获颇丰。
采访时,草丛中突然站起一名穿水裤的捕捉者,见到记者他迅速走开,边走边脱去了水裤。八一水库看守人说,2009年他接触过一些捕捉者,都称有合法手续,但突然有一天,他们慌慌张张收拾东西,说相关单位要来检查。他说:“当时有几个人被带走了,但过了几天又放回来了,听说也就罚了两三只野鸭的钱。”
周围的住户说,这片湿地野生鸟类有很多,光野鸭就有4种,人们习惯称呼它们为麻鸭、花鸭、红头鸭和绿头鸭。它们非常机警,很难抓到,不少死在了被捉过程中或运输途中。“捉野鸭的人也会抓其它野生鸟,当地人不会干抓野鸭和野鸟的事,违法,再说野生鸟少了,这片地就不好看了。”一位渔民说。
“野鸭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新疆野生鸟类保护专业委员会会长魏莱说,很多捕捉者利用合法外衣做违法的事,将捕捉到的野鸭高价出售给餐厅。“狩猎证上有种类、数量、地点的限制,但捕猎者却不顾这些。”魏莱说,野生鸟类保护专业委员会并没有得到八一水库边上的湿地可以合法捕猎的通知,这些捕鸟者应该是违法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野生动物保护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猎捕野生动物需要经过多次审核,由林业部门颁发狩猎证。狩猎前也要在当地林业部门备案,狩猎期结束后,要进行猎捕量的核销登记。(记者郭玲 朱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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