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 > 湿地新闻 > 湿地保护 > 正文

国家林业局华东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对青海省2014年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进行 监测评估

媒体:原创  作者:青海湿地
专业号:青海湿地
2015/11/2 11:45:18

国家林业局华东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对青海省2014年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进行监测评估

 

 2015年10月27日至31日,国家林业局华东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刘裕春书记、陈火春副总工程师等一行4人,对2014年青海湖自然保护区及周边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进行监测评估工作。监测评估组来青后,省林业厅召开汇报会,厅党组书记、厅长党晓勇,副厅长邢小方以及规资处、资源处、造林处、湿地保护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汇报会。邢小方副厅长汇报了青海省2014年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完成情况。监测评估组在邢小方副厅长等领导陪同下,分别对2014年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实施地区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青海湖农场、刚察县、共和县进行了实地考察评估。监测评估组认为,青海省按照“高起点开局、高标准要求、高质量实施”的要求,全力推进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通过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的实施,初步达到了四个预期成效。一是有效地恢复了湿地植被、鸟类等野生动物栖息地,开展了环境整治、生态修复等措施,项目区湿地生态效益效果明显;二是通过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试点项目,使青海湖自然保护区及周边天峻县、共和县、海晏县、刚察县、海北州青海湖农场等6个项目点,14个乡、50个村(场)的6674户,2.9余万人,共计13.4万亩因鸟类等野生动物损害的农耕地得到补偿,民生得到显著改善;三是湿地保护管理能力显著提高、项目区群众的湿地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四是初步探索出了高原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的新措施。监测评估组建议项目实施和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管理监督工作,推进中央湿地保护补助项目健康有序发展,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效,为今后全面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积累经验。

阅读 427
推荐
网友评论

发表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更多精彩在首页,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