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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亩湿地湖泊遭破坏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被受理

媒体:新京报王巍  作者:张勤缘
专业号:灞上人家
2015/7/23 21:19:02

7月23日上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本市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因为小区内湖泊湿地被渣土回填,朝阳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作为公益诉讼的主体,将相关开发商与物业诉至法院。

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诉称,位于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的都市芳园小区,有一个总面积约200 亩的湖泊湿地。自2014 年10 月起,北京都市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北京九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顾居民反对,在没有办理许可手续的情况下,非法组织施工作业,将建筑垃圾和建筑开槽土等倾倒入湖,填埋湖泊区域,严重破坏了植被、湿地等生态系统。至今,倾倒建筑垃圾等填湖行为仍在进行,原有湖泊区域四分之三以上被渣土填满,连接社区东西两岸的桥梁随之拆除,正常生长的植物群落遭到毁坏,原来的良好生态环境消失殆尽。

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诉请开发商与物业公司停止侵害,立即停止在小区湖泊区域的施工作业,不得继续倾倒渣土等固体废物,不得继续破坏原有生态;并要求法院判令二被告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共950 万元,用于恢复当地植被以及修复生态服务功能;同时要求二被告赔偿涉案湖泊区域植物群落、湿地生态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损失费,用于昌平区湿地保护等公益事业。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了解,该案是本市法院受理的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同时也是适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受理的第一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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