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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闽江河口湿地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媒体:原创  作者:福建省闽江河口湿地
专业号:福建省闽江河口湿地
2013/10/30 9:59:21

第四届闽江河口湿地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闽江河口湿地是福建省水鸟最为集中分布的区域,属于生物多样性最为敏感的重要地带。今年6月份以来,闽江河口湿地参与了中央电视台举办的 “美丽中国湿地行” 大型活动,已成功竞选为“全国二十大魅力湿地”之一。为了宣传和介绍闽江河口湿地,向社会公众普及湿地对人类生存的重要意义,长乐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举办第四届湿地摄影比赛。

一、拍摄主题:

1.闽江河口湿地原始景观(保护区和非保护区);

2.表现湿地优美风光与野生动物的趣闻;

3.闽江河口湿地栖息的珍稀鸟类;

4.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场景;

5.保护闽江河口湿地的好人好事;

6.其他与闽江河口湿地有关的内容。

二、活动时间:

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止。

三、参赛须知:

1.新闻摄影和风光摄影等作品均可参展。

2.作品可以是单幅,也可以是组照。组照每组照片数量不得超过8幅。

3.作品可以是负片、反转片和数码电子版(可以是U盘或光盘,每幅作品电子文件设置不小于5MB)。

4.参赛者报送作品,要附作品标题、文字说明,写明作者姓名、单位、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和有效联系电话。

5.已在全国或国际摄影艺术、新闻影赛及影展中获奖的作品,或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刊登过的作品谢绝参赛。

四、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5000元;

一等奖2名:3000元;

二等奖4名:1000元;

三等奖8名:500元;

优秀奖30名:100元。

五、有关说明:

1.参赛作品一律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2.参赛者需同意获奖作品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再另附稿酬,著作权、署名权由作者保留,主办方必要时可引用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并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剪辑。

3.所有获奖作品若涉及著作权、版权、名誉权或肖像权等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4.本次摄影大赛获奖奖金,由主办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凡参赛者将视同承认本摄影大赛征稿启事中的规定,主办单位对本次摄影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

六、投稿方式:

参赛作品寄至:福建省长乐市吴航街道三峰西路323号林业大楼;邮编350200;

联系人:孙志同  电话: 0591-28836172

Email:mjhksd@163.com

 

 

 

 

 

长乐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二O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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