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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㵲阳河流域质量月报

媒体:原创  作者:玉屏㵲阳河国家湿地公园
专业号:玉屏㵲阳河国家湿地公园
2020/5/7 17: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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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2020年3月,我县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简称新标准)要求开展了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6项指标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为二类:一类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二类区为居住、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玉屏县县城区域)地处交通商业居民混合区,执行二级标准。

2020年3月玉屏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有效监测天数31天,其中优21天、良10天,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23~74,首要污染物为PM2.5,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53,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0.3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100%,与去年同期相比持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

注: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描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状况的无量纲指数,综合考虑了SO2NO2PM10PM2.5COO3等六种污染物污染程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值越大表明综合污染程度越重。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1、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

监测时间:2020年3月2日

野鸡河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监测结果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水质达标率100%。

野鸡河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监测结果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水质达标率100%。

水源地
名称
水源地性质
规定
类别
实达
类别
污染物及超标倍数
评价结果
野鸡河
地表水
Ⅲ类
Ⅱ类
达标

2、同步小康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

监测时间:2020年3月2日

玉屏县全县4个同步小康(田坪镇、朱家场镇、新店镇、亚鱼乡乡镇所在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评价标准:Ⅲ类)

水源地名称
所属类别
水源地
性质
规定
类别
实达
类别
污染物及超标倍数
评价结果
田坪镇
同步小康
地下水
Ⅲ类
Ⅲ类
达标
朱家场镇
同步小康
地下水
Ⅲ类
Ⅲ类
达标
亚鱼乡
同步小康
地下水
Ⅲ类
Ⅲ类
达标
新店乡
同步小康
地下水
Ⅲ类
Ⅲ类
达标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

1、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水质

监测时间:2020年3月

2020年3月,㵲阳河鱼市断面(铜仁市玉屏县出境进入湖南省)实达Ⅲ类水质,未达到国家“水十条”考核要求(Ⅱ类),超标因子氨氮,超标倍数0.38倍。

序号
流域
河流
断面
规定
类别
实达
类别
超标
项目
超标倍数
评价结果
1
沅水
㵲阳河
鱼市
Ⅱ类
Ⅲ类
氨氮
超标0.38倍
未达标

   

2020年1-3月,㵲阳河鱼市断面(铜仁市玉屏县出境进入湖南省)实达Ⅱ类水质,达到国家“水十条”考核要求(Ⅱ类)。

序号
流域
河流
断面
规定
类别
实达
类别
超标
项目
超标倍数
评价结果
1
沅水
㵲阳河
鱼市
Ⅱ类
Ⅱ类
达标

4、省“水十条”考核断面水质

2020年1-3月,㵲阳河抚溪江断面达到省水十条考核要求。

序号
流域
河流
断面
规定
类别
实达
类别
超标
项目
超标倍数
评价结果
1
沅水
㵲阳河
抚溪江
Ⅱ类
Ⅱ类
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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