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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近半数湿地面积未得到有效保护

媒体:法制网  作者:赵志锋
专业号:湿地资讯
2014/12/3 22:33:14

法制网兰州12月2日电 记者赵志锋 甘肃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结果今天出炉,结果显示全省湿地总面积169万余公顷,湿地斑块总数为4015个,全省湿地率为3.98%,受到有效保护的湿地占湿地总面积的51.56%,这表明全省尚有近半数的湿地面积还未得到有效保护。

甘肃省林业厅副厅长段昌盛介绍,建立保护区、湿地公园作为湿地保护的重要手段,对全省的湿地保护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全省共设立了林业部门主管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1处,国际重要湿地1处,国家重要湿地4处。这些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的建立,对保护全省具有典型意义的重要湿地和湿地资源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极大地推进了全省湿地保护事业的发展。

段昌盛介绍,本次湿地资源调查完成了全省87个县(市、区)和34个重点湿地的调查任务,重点调查区域面积达690万公顷,完成动物调查样方(地、点、线)235个,植物调查样方1729个。调查结果表明,甘肃省十年来湿地保护取得了巨大成就,总体上看,全省湿地生态状况呈现总体向好趋势,主要表现在全省湿地面积有所增加,受保护湿地面积不断增长,生态质量改善,环境容量增大,湿地生态状况总体处于中等偏上水平。

“但湿地保护工作面临的压力依然十分巨大,进一步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刻不容缓。”段昌盛说,调查显示,目前,甘肃省局部地区湿地仍受到一定程度的威胁,主要受到污染、围垦、过度利用、盐碱化加剧、生物侵害等5个因素的影响。其中,过度利用、盐碱化加剧威胁处于高发态势,甘南、临夏及河西地区的湿地受威胁和影响程度较大。

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甘肃省去年修订了《甘肃省湿地保护条例》,其中规定,禁止在湿地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开垦、采挖、猎捕、烧荒、采矿、爆破等可能造成湿地破坏的人为活动。禁止在湿地保护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内修建任何非保护性截水、取水或排水设施。未经县级以上湿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湿地保护区天然水道和湿地边缘50米以内设立任何建筑设施。

段昌盛呼吁,公众应积极参与湿地保护,比如节约用水,不将生活的垃圾、污水排放到湿地,保护野生的水鸟和鱼类,特别是在鸟类的迁徙季节,自觉地进行鸟类栖息地保护等,对于破坏湿地的行为要及时进行举报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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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于2014/12/4 10:21:38写道:
哦,这样子啊,我们都很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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