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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东省2276万亩森林披上“保险衣”

媒体:原创  作者:黎明
专业号:黎明
2013/1/9 17:35:47

2012年3月份,经过反复协商和沟通,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广东省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决定在韶关、河源、梅州、湛江、肇庆、清远等6个地级市和10个省属林场先行开展为期1年的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至2012年底,列入试点范围的韶关、河源、梅州、湛江、肇庆、清远等6个地级市和省林业厅直属林场的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项目陆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保机构,累计完成2124万亩生态公益林和143万亩商品林的森林保险投保任务,共为2276万亩森林披上了“保险衣”,保险金额突破113亿元。尚有部分森林即将在2013年1季度完成投保任务,保险金额有望进一步扩大。

自2012年3月份以来,省财政厅提前预拨森林保险中央和省级保费补贴资金共9064万元,省林业厅积极会同省财政厅、广东保监局相继出台了《广东省政策性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政策性森林保险理赔操作规程(试行)》、《广东省政策性森林保险灾害损失认定标准(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确保查勘理赔工作有章可循。省林业厅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基层进展情况汇报,同时对韶关、清远、肇庆、河源、梅州、湛江等6个纳入试点范围的地级市的森林保险试点工作进行了及时的指导和有针对性的重点督导,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一系列政策和资金的有力保障有力地促进了森林保险的快速推进。

我省试点工作方案结合广东实际,实事求是,大受林企和林农的欢迎。按照方案规定,我省的森林保险为综合保险,每亩保险金额平均为500元,保费费率4‰,其中生态公益林实行统保,商品林实行自愿投保,财政对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按不同比例予以适度补贴。在保险期内,因火灾、暴雨、暴风、洪水、泥石流、旱灾、冰雹、霜冻、台风、暴雪、雨(雪)凇、林业有害生物等造成被保险林木损毁,包括流失、掩埋、主干折断、倒伏、死亡或推断死亡等表现在内的直接经济损失,由承保机构按照本方案及相关保险协议的规定进行赔偿,基本涵括了主要的自然灾害。2012年11月13日,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及时赔付了广东省西江林业局悦城林场4000亩受灾桉树林,赔付金额20万元,该业务是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承保政策性森林保险业务的首宗赔案。(广东林业 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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