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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41个区域被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区

媒体:广州日报  作者:卢文洁
专业号:海珠湿地
2016/10/27 9:50:39

昨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下称《总体规划》)。广州首次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广州海珠国家湿地公园等41个区域被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禁止城镇建设、工农业生产和矿产资源开发等改变区域生态系统现状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总体规划》还首次划定市域三大环境战略区,提出差异化发展战略。

从2014年年底,广州就提出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此次《总体规划》首次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将国家、省已划定的法定生态保护区及广州市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流失等生态系统重要区,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并与基本生态控制线进行了无缝对接,形成目前国内最为细致的生态红线方案。”广州市环保局局长杨柳介绍。

《总体规划》明确,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1059.66平方公里,约占全市域土地面积的14.25%。目前被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区域有41个,包括3个自然保护区、25个饮用水源保护区、4个风景名胜区、7个森林公园、1个湿地公园和1个地质公园。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海珠国家湿地公园、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从化温泉自然保护区等,均位列其中。

 生态保护红线内怎么管控?《总体规划》明确,实施严格的生态用地性质管制,确保各类生态用地性质不转换、生态功能不降低、空间面积不减少。生态保护红线区内除必要的科学实验、教学研究需要外,禁止城镇建设、工农业生产和矿产资源开发等改变区域生态系统现状的生产经营活动,市政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活动也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生态系统重要区禁止新建、扩建工业项目,禁止新建露天采矿等生态破坏严重的项目,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引导人口逐步有序转移,现有工业企业、矿山开发、规模化畜禽养殖要逐步减少规模,逐步退出,推动实现污染物“零排放”,提高生态功能,功能受损区域实施生态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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