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 > 湿地新闻 > 湿地保护 > 正文

苏州立法保护湿地资源

媒体:内详  作者:内详
专业号:湿地办
2012/2/8 9:08:51
 本报讯《苏州市湿地保护条例》2月2日正式施行。据统计,苏州自然湿地总面积近27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66%,全省排名第三,其中内陆湖泊湿地全省第一。作为我省首部全面规范湿地保护管理的专门法规,该条例首次将永久性水稻田等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人工湿地纳入保护范围,体现江南“鱼米之乡”的特色,有利于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潘朝晖)
阅读 201
推荐
网友评论

发表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更多精彩在首页,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