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 > 湿地新闻 > 湿地保护 > 正文

同江市八岔岛自然保护区非法采砂 昔日美景不再

媒体:谷润网  作者:内详
专业号:草原狼
2011/9/23 19:28:01
来源: 人民网-黑龙江频道  日期:2011-9-22


八岔岛自然保护区内正在作业的采砂船

  近日,有群众举报,同江市八岔岛自然保护区境内(地段在新颜村江边),在渔业村四号滩地存在非法采砂现象。

  当记者走进调查时发现,一艘采砂船正在忙碌地作业,原本应该被绿色草被覆盖的江边,已是满目砂石堆砌。

     

原八岔岛自然保护区景观


  八岔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同江市东北部,属内陆湿地与水域生态系统类型,是黑龙江省乃至我国为数不多的原始风貌保持良好的临江国界型自然保护区。1999年同江市八岔岛自然保护区管理站成立, 2000年晋升省级保护区,2003年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据了解,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是禁止采砂的。当得知同江市八岔岛自然保护区内有非法采砂现象之后,记者进行了实地调查,并于7月13日,人民日报黑龙江分社致函同江市委、市政府,询问该市非法采砂场乱开乱采的问题。

  然而,近两月过去之后,记者再次来到同江市八岔岛自然保护区,非法采砂船只仍然肆无忌惮地作业,非法采砂现象没有丝毫的改变,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盗采者叫嚣“市里有人”,并扬言要把举报人扔到江里去。

  据了解,我国的河道采砂实行许可制度,从事河道采砂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河道采砂。其中《河道采砂许可证》由水务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由国土部门颁发。

  然而记者在同江市调查走访和在同江市政府回复的材料中却发现如下问题:

  一、同江市内的采砂场在河道管理处获得《河道采砂许可证》审批手续的只有两家,没有任何一家砂场获得《采矿许可证》;

  二、政府以基础设施工程所需为由,行政命令超越国家矿产资源保护法,行非法开采非法牟利之实,有的违背了临时采砂场不能进入市场,不能牟利的规定,在自采自用的同时,非法进入市场获取非法利益;

  三、客观上由于同江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城市的开发建设,对砂石建筑材料的需求急剧增加,刺激非法开采的泛滥,一些非法业主看准了非法采砂船偷采成本非常低,每条采砂船每天偷采利润高达两三万元的利润空间。主观上则是政府调控管理手段的弱化,依法打击不力,造成了国家矿产资源损失及财政税费流失。

  据悉,对于同江市内的非法采砂现象,水利、土地部门可以依法行驶其职权:负责查处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关闭后擅自恢复生产等违法行为,负责检查相关许可证情况,对决定关闭的采砂企业依法吊销相关许可证。

  也就是说,水利、土地部门的任何一家都能阻止私挖乱采行为的存在,从而有效避免国家矿产资源损失及财政税费流失。然而在同江市,明目张胆的非法采砂行为却日益猖獗,面对国家矿产资源损失及财政税费流失,却不见有任何职能部门的监管与作为。

  过度的私挖乱采不但给河床带来了严重的下切损害,同时盗采所形成的深坑也危及着沿岸居民的生命安全以及社会稳定。

  2011年2月土地局擅自在八岔岛采砂作业遗留的砂坑,被当地群众疑为2011年9月2日致使两名少年溺水身亡的罪魁祸首,从而导致失去亲人的群众于2011年9月5日情绪失控在市政府办公楼前点燃汽油冲击市政府,给社会造成不稳定的因素。

  经群众的举报和媒体的督促,同江市委、市政府没有引起丝毫的重视,继续漠视这一情况的发生,置国家矿产资源损失、财政税费流失以及社会安定于不顾。

  对于如此放纵非法行为肆意妄为的现象,人们不禁要问,这到底是政府职能部门不作为、效率低下,还是他们本身就是非法采砂活动参与者和利益的既得者?

责任编辑:小华

阅读 505
推荐
网友评论

发表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更多精彩在首页,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