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网8月3日讯 7月26日至28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主任王志高、总工程师鲍达明等赴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研退耕还湿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实施情况。省林业厅副巡视员张凯锋及省湿地保护中心负责同志陪同。
王志高一行先后深入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林阁老、君山岛、采桑湖等地,实地考察了退耕还湿湿地生态效益及试点项目实施情况,与当地村组干部群众进行了交流,并组织岳阳市林业局、湖南东洞庭湖、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君山区林业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了调研座谈会。会后,王志高一行到祁阳县实地考察了茅竹镇三家村退耕还林还湿试点项目现场。
王志高充分肯定了湖南省在湿地保护、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和退耕还湿试点方面取得的成绩,并要求,一要提高对试点项目的认识。退耕还湿试点是扩大湿地面积、修复湿地生态功能的重要途径,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是体现生态惠民、增强全民湿地保护意识的有力举措。二要强化资金管理。按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实施,严控资金使用方向,加强资金的用途监管。三要示范带动。科学、规范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及退耕还湿试点项目,总结试点成果,为湖南乃至全国提供可复制和可推广的经验。
张凯锋指出,在洞庭湖区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和退耕还湿试点已列入湖南省2018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事项,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国家试点项目建设要求和这次调研会精神,抓好落实,全面完成今年试点建设任务。(湖南省林业厅)